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孟禾道,“婶子,我知道你是为我们好,但是这么大的人情我得记。
我刚嫁过来,跟村里人不熟,就当和大家熟悉熟悉了。”
光秀婶一听,其实也是这个理。
孟禾也不是假大方,她既然已经来了这个地方,现在才六八年。
不出意外,到个人能真正施展拳脚自由走动,还有将近十年的时间,她基本都会在这里生活。
人是群居动物,处好关系绝对只有好处没有坏处。
她观察了青口村,这里好山好水,是有可为的。
她不可能就这样耗日子,总得找点事情做做。
众人拾柴火焰高就是这个道理。
更何况一头野猪对她来说根本不算事儿。
青口村的人对原来的孟禾不了解,她现在做的事就是给他们一个先入为主的印象。
印象一旦形成,那日后她做什么都会显得合理。
省得总要遮遮掩掩的找理由。
知道她要请吃饭,周常山做主把猪肉多给她分了一些。
大家都没有意见,毕竟野猪是她捕的,要是没有这猪,他们连光也沾不了。
猪大肠猪小肠也一并给了孟禾。
周堂说,“嫂子,趁手,我们给洗干净,等会儿我拿过去。”
“行那。”然后孟禾提着分得的猪肉回家。
“大姐,这是常山叔分给我的,晚上就做了待客吧。”
说完她来到周冽的屋里,周冽已经听说了野猪的事情。